医院要为放射检查病人 免费提供防护服
发表日期:2013-05-09 23:55 作者:xiao7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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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的11月8日,是世界放射学日。医用放射诊疗是一种损伤诊疗,放射线有害于身体健康,因此受检者的辐射敏感器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保护。很多人都不知道,做放射检查时,患者可以向医护人员索要防护用品,防护胸腺、甲状腺等射线敏感部位。
国家卫生部颁发了《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第25条规定:医疗机构开展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的工作场所,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。对邻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(眼睛、甲状腺、性腺等)进行屏蔽防护,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。
2013年,海南省卫生厅出台《便民服务规范》,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急诊常规化验项目小于30分钟、一般化验检查项目当天以内拿结果、病人做放射检查医院要提供更衣间和防护设施。
在保护病人做放射检查隐私和安全方面,《便民服务规范》要求,二级以上医院要为磁共振检查患者提供小棉球或耳塞;免脱鞋检查,在放射诊断、超声、心电图检查床上铺设垫板;检查床旁安装爱心扶手;检验结果异地查询服务;为放射检查患者提供更衣设施和放射防护设施(如铅帽、铅围脖、铅眼镜、铅围裙等);为患者在医疗机构内部提供免费的轮椅、推车等服务设施。
最后,沧州海固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特别提醒大家:短时间内,不要反复接受X射线检查,X射线对人体损害具有累积性,如几天内多次做X射线检查,会对身体有损伤。同时,婴幼儿、少年儿童、育龄妇女、孕妇等是辐射损伤的高危人群,应慎行或尽量避免放射照顾。有生育计划的育龄妇女,要掌握清楚月经周期,对下腹的检查应严格限制在月经来潮后的十天内进行;非特殊需要,怀孕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要做下腹部的放射线检查。如果陪检者在机旁搀扶受检者时,有权向医务人员索要防护用品。